液氧罐屬于壓力容器,在生產及使用的時候如果不按照標準或者不注意的話可能有一定的風險性。
(1)采購具有相應設計、制造資格的單位制造的壓力容器,其產品必須附有制造廠的“產品質量證明書”和當地壓力容器監檢機構簽發的“監檢證書”。
(2)壓力容器使用前必須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申領使用證,否則嚴禁使用。
(3)液氧罐、氧氣管道裝設安全泄放裝置(安全閥、爆破片裝置),其排放能力必須大于或等于安全泄放量,以保證在其較大進汽工況下不超壓。對安全閥、壓力表、容積表等安全附件要進行定期校驗。氧氣壓力表為專用壓力表,不得以其他壓力表代替。安全閥必須按規定的形式、型號和規格配備,且靈敏、可靠。
(4)氣瓶充裝單位應經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充裝活動。
(5)氧氣管道的管徑、管材、閥門、法蘭、敷設、壓力試驗應符合《氧氣站設計規范》(GB 50030-91)的要求。
(6)在役壓力容器應按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定期進行檢驗。對于安全狀況等級達不到監督使用標準三級的壓力容器,必須要在較近一次大修中治理升級;評定為五級的容器應按報廢處理,決不能再繼續使用;停用2年及以上的壓力容器,需要重新啟用時,要進行再次檢驗,確認合格后才能使用。
(7)液氧罐設置超壓、超液位報警。
(8)根據設備特點和系統的實際情況,制定每臺壓力容器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中應明確異常工況的緊急處理方法,確保在任何工況下壓力容器不超壓、超溫運行。壓力容器的操作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9)壓力容器內部有壓力時,嚴禁進行任何修理或緊固工作。
(10)液氧罐采取防雷接地,避免遭受雷擊引起爆炸。
(11)液氧罐投入使用前須進行強度試驗、氣密性試驗、除銹脫脂吹掃干凈并在內壁涂好不燃防銹涂料。
(12)液氧罐不準滿罐,較大充裝量為幾何容積的95%。
(13)嚴禁液氧罐的使用壓力超過設計壓力。
(14)液氧罐采取防止日曬雨淋的措施。
(15)定期檢查儲罐保溫措施,防止絕熱功能喪失引起
液氧罐超壓爆炸